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公告编号:2011-02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6月10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1年6月21日在公司新厂区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其中黄明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4、会议主持和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上市后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逐渐增加。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6,714.3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 同意: 6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公告编号:2011-02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6月10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1年6月21日在公司新厂区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和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陈永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审计负责人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6,714.3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三、备查文件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公告编号:2011-02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2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神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26.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73.30万元。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0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0]039号"《验资报告》。
另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发行费用中路演及宣传等费用计376.00万元调整至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6.00万元。公司已于2011年3 月25 日将上述376.00万元费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储账户,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649.30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22,949.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6,935.0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3,649.30万元,超募资金为36,714.30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神通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并通过江苏神通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核电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扣除上述投资项目金额,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为6,714.3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6,714.3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2,949.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6,935.0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之间的差额6,014.00万元系该项目所需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毛坯铸造车间已于2010年末投入运营,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加工装配车间将于2011年下半年投入运营,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弥补募投项目的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推进。
2、随着公司上市后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逐渐增加。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以及经营效率的提升。
三、相关承诺内容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同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011年6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2011年6月2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714.3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714.3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714.3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经审慎核查后认为:
1、基于江苏神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情况,结合江苏神通的生产经营情况,本次江苏神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江苏神通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费用,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江苏神通最近十二个月未と蹲实雀叻缦胀蹲剩境信翟诓钩淞鞫式鸷笫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批准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江苏神通拟使用6,714.3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